为了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持,切实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学校日常管理,促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2017—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7—2018学年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各类统计数据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英(校长)
副组长:经验、宋嘉林、徐晓风、隋俊、李云波、姜思政、董玉珍、王庄严、宋向祎(校领导)
成员:各处室、系主要负责人
校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并进行考核评比。
二、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1.外部网站:教育厅官网、媒体网站
学校网站:官网、微信、微博
2.校内宣传橱窗、公示栏
3.校园广播
4.教代会、教师例会
三、具体措施
2017-2018年度学校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积极推进。学校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窗口设有专人进行更新维护,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1.深度检查公开事项。本年度依据学校发展实际情况,对清单进行了条目更新,明确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事项。
2.互联网公开渠道占主导。2017-2018年度学校继续依托校园网、协同网络办公平台(OA)等传统载体,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同时,学校还利用各类会议、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信息,且回应迅速,已成为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咨询的重要渠道。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学校注重将社会及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信息适时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学校公信力。在招生信息方面,设立“招生就业专栏”,将招生咨询、录取查询以及公示等方面信息及时发布在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采购方面,通过学校通知公告专栏及时公布招标信息,规范招标和采购程序。
四、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17-2018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2000余条。涵盖学校概况、招生考试信息、学生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
全年解决师生反映问题件,办复率达100%。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传递各类信息402条。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以及“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官方微信、微博等公开信息 1420条。
2.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以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主页为主要载体,对学校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定期对各项事业发展数据进行统计并更新,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情况。相关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作为常规项目,均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网站网页进行公开,已成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教育质量和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其他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学校招生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公布我校的录取原则、录取进展、录取分数、招生章程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学校及时将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招生计划等信息在网络公布,便于考生及考生家长查询。
在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及时将考生录取信息在网络公布。录取工作结束后,也及时将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统计信息及时进行网络公布。并在招生网主页下方写明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常年接受考生咨询和监督,实现了阳光招生。
(2)在就业信息公开方面
在招生就业专栏上及“龙外career”及时发布就业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就业方面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每年招生季及时在官网及校外媒体上发布收费标准。在校园重大建设方面,通过学校“通知公告栏”发布各类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公告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事及师资信息公开依托校园官网、校内OA系统2个信息平台,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动公开了相关制度、工作方案、机构调整和涉及教职员工利益相关或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共计58条,2017年9月以来,共公示干部任免信息5则。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编制并发布了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向社会全方位展示了学校风貌、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理念,为社会各界了解学校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基本途径。学校招生就业处充分利用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就业工作QQ群等方式定期发布推送就业信息,制定并公开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6)学生管理及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专门建设“学风建设”网站、狠抓学风,进行相关政策发布,同时考虑到现在大学生心理特点,建设“心理测评”网站。
(7)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授予工作程序,明确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教务处制定了《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设置“国际交流”栏目,利用学校官网及时发布与来华留学生密切相关和他们重点关注的政策作为信息发布的重点。内容涵盖校际交流、留学信息及政策、学籍管理、证件办理、保险规定、生活管理。
(9)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说明。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
2017—2018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六、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经过调查了解,本学年,全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反映良好。目前,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利出现的举报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过程中,发现个别部门存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工作重视和熟悉程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
1.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尽快转变全校有关单位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人员岗位调整而导致的新换人员工作不熟悉等问题,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信息公开的理念深刻地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2.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并逐步形成工作规则。加快完成不同信息公开渠道的接口整合,使公开内容的获得更加快捷直接,切实提高公开的透明度。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目前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内容较少,暂未建立统一的公开及评价标准。日常工作中需加强专职人员的学习培训,以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为标杆,进行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4.建立信息公开考评制度。为了促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尽快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将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到人,对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从发布、解读、回应等多个环节进行考评。
附: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2018年10月31日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表